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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路商店金流服務-特約商店服務規範

本公司提供經由網際網路接受商店委託的代收及代付交易款項之價金中介保管服務。商店與交易對象之交易款項應於一定天期屆滿或條件成就時，由本公司撥付交易款項予應收受款項之一方。<mark style="background-color:red;">所有交易款項將存入與台北富邦商業銀行簽訂的信託專戶，專款專用。</mark>

商店申請收款功能時，需依本公司程序進行驗證並提供相關資料文件。驗證通過後，商店即取得特約商店資格，可依本公司提供的收款方式進行交易。

## **第一條商店同意事項**

### **一、法令及本公司約定規範遵守**

商店在使用本公司提供的金流服務（以下簡稱「本收款服務」）時，應遵守相關法令（包括但不限於稅法相關規定如統一發票開立及報稅）及商店與本公司約定的服務規範（包括但不限於《商店規則中心》的「[商品適法性說明及規範](/shang-pin-guan-li/shang-pin-shi-fa-xing-shuo-ming-yu-gui-fan.md)」等）。

### **二、交易糾紛處理機制**

商店與交易相對人發生交易糾紛時，本公司應秉持服務精神協助交易雙方說明及排解交易糾紛 ( 包括但不限於涉及信用卡帳款疑義、商店帳務查詢、交易糾紛處理等 ) 並提供必要之協助。

1. **爭議款項處理**

   <mark style="background-color:red;">若交易相對人使用信用卡支付後主張拒絕付款或產生其他爭議，本公司將協助處理爭議款項，依主管機關規範進行。但本公司不負支付該筆帳款給商店之義務。若本公司已為給付者，商店應返還本公司墊付之款項，本公司可從商店應付款項中扣除。</mark>若本公司受有損害，商店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並接受法律追訴。
2. **支付錯誤處理**

   <mark style="background-color:red;">如商店未遵循本服務規範或本公司網站、交易頁面中的操作提示，本公司有權拒絕提供部分或全部收款服務。若因商店因素導致錯誤撥付款項至商店的AKARIC帳戶或金融機構帳戶，商店需於通知期限內返還該筆款項。本公司可從商店的AKARIC帳戶餘額中直接扣除相關款項，並可暫停商店提領該筆款項的權利。商店應承擔相關費用。如發現無實質交易的信用卡收款，本公司可退刷該筆款項，商店應於通知期限內返還該筆交易款項。</mark>

### **三、OTP保管責任**

商店需妥善保管及保密本公司提供的專用帳號及密碼，包括測試帳號密碼等。

### **四、商店履約責任確認**

本公司可查詢交易商品或服務的內容，商店需詳盡描述交易商品、服務及其他相關事項（如附加費用），並確保交易資料的正確性。

### **五、主管機關等查核及訓練配合責任**

商店同意配合本公司、與本收款服務合作的金融機構、信用卡組織及主管機關（如數位發展部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查核作業。查核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交易紀錄、交易異常狀況等相關事宜。商店同意本公司或其他有權機關對商店進行必要的資料安全查核，以確保交易資料的安全性。

此外，本公司可要求商店參加必要的教育訓練及配合法令宣導事項。

## **第二條** AKARIC**網路商店網路交易**

### AKARIC **網路商店刊登商品銷售**

商店應在交易前向交易相對人提供以下相關資訊，並保留所有訂單記錄、出貨單據及客人簽收單。如有交易糾紛，本公司將協助雙方協商解決。

* **商品價格**：交易金額（包含營業稅）。
* **付款方式**：提供的付款金流方式。
* **商品內容**：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內容。
* **聯絡方式**：線上客服或客服專線。
* **寄送方式**：商品寄送方式及時間（如快遞、郵寄、郵寄費用及負擔方式等）。
* **退貨條件**：退貨方式及條件。
* **猶豫期**：商品猶豫期間及期間。
* **其它條件**：商品是否有進出口限制或額外稅賦（如有特別說明需依他國法令）。
* **商品銷售依法令應揭露之事項**：如政府核發之許可字、證號等。

## **第三條　信用卡款項代理收付服務特別約定**

若商店申請使用本收款服務提供之信用卡款項代理收付服務，商店應同意遵守以下事項：

1. **異常刷卡監控**：

   商店應注意交易相對人是否有異常刷卡情形。如發現任何疑義之簽帳交易，或信用卡可能為偽造、掛失卡、或持卡人交易行為有疑慮者，商店應通知本公司以協助確認，並配合處理。
2. **禁止擷取卡號資料**：

   除非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商店不得安裝或使用任何擷取或留存卡號資料的軟硬體程式。違者，本公司可暫停或終止商店使用信用卡款項代理收付服務，並要求商店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 **交易授權規範**：

   所有信用卡交易必須一次取得完整授權及請款。商店不得將一筆交易拆分為兩筆或多筆進行分刷，或進行任何變相融資行為。
4. **風險管理與安全控管**：

   若商店被司法、相關機關、國際信用卡組織、發卡機構或其他收單機構通報為從事風險交易，本公司可在未通知商店的情況下，暫時停止或啟動安全控管機制（如3D-Secure）。本公司會在確認無風險後才恢復服務。商店同意不請求因暫停服務期間產生的利息或其他賠償。
5. **網路交易證明保留**：

   商店須保留可隨時提供本公司的網路交易證明。如本公司通知商店信用卡支付失敗，商店應立即停止交貨或提供服務。商店不得讓不提供商品或服務的機構進行交易。

**違法行為之禁止及違約**

商店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公司對信用卡款項代理收付交易無付款之義務，若本公司已為給付者，商店應負返還責任。本公司可自應支付予商店之他次請款金額或應付款項中扣除抵充，商店應承擔由此產生的損害及相關費用賠償責任：

1. **使用未核給之專屬商店代號**：

   商店使用非本公司核給之專屬商店代號進行信用卡款項代理收付交易。
2. **未經授權的交易**：

   未透過本公司信用卡款項代理收付服務所取得的交易授權號碼（包括偽造及自編授權號碼）。
3. **無實際交易的行為**：

   無實際購買商品或服務之交易行為，如向地下錢莊使用信用卡預借現金等。
4. **替他商店或第三方刷卡**：

   商店替其他商店或第三方刷卡，或未經本公司提供的信用卡款項代理收付服務進行交易。
5. **非法交易**：

   商店受理非經合法登記之營業項目，或涉及非法交易之簽帳交易，包括現金出借交易者；但商店若能證明該筆交易並非從事非合法登記之營業項目，且經確認款項無司法機關留置或其他發卡機構拒付，本公司應將款項返還予商店。
6. **拒付及未經安全控管的交易**：

   本公司接獲發卡機構或其他清算機構拒付；未經安全控管機制的交易（如未使用3D-Secure），且持卡人否認交易。
7. **不符信用卡國際組織規定**：

   商店不符合信用卡國際組織所制訂的信用卡簽帳交易規定及習慣。
8. **持卡人未收到商品或服務**：

   持卡人未收到商品或服務。
9. **退貨及交易變動費用**：

   商店受理的信用卡付款交易相對人辦理退貨、取消交易或價格變動時，原交易款項退刷所衍生的費用。
10. **系統設備障礙**：

    本公司因系統設備障礙或斷線無法取得交易授權碼時，商店不得利用電話或人工索取授權碼，應聯繫本公司客服中心尋求協助。
11. **服務及手續費規範**：

    商店應對使用信用卡付款的交易相對人提供相等質量的服務，不得無正當理由加收手續費或限制付款方式。商店不得將手續費或其他相關費用轉嫁給交易相對人，也不得附加價款，違者應立即退還並負責處理相關問題，如造成本公司損失，商店應負賠償責任。
12. **信用卡分期付款服務**：

    商店如自行提供信用卡分期付款服務，不得將應收債權讓售予第三人。
13. **設備及代號使用規範**：

    商店不得將本公司提供的信用卡款項代理收付服務商店代號、簽帳用品和相關設備（如刷卡機）借予、讓與或供他人使用，亦不得向他人借入相關代號和設備。
14. **設備破壞及資料竊取**：

    商店不得破壞、本公司提供的設備，或竊取交易資料及擅自修改相關程式。
15. **簽約及風險資料報告**：

    商店同意本公司將簽約、解約及風險提報資料交付收單機構查核，並報送至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若有未盡事宜，依「信用卡收單機構簽訂提供代收代付平台業者為特約商店自律規範」第5條規定辦理。
16. **超過信用卡規定的交易金額**：

    商店接受信用卡支付的交易金額年度超過國際組織規定的請款金額時，應於次年度與收單機構簽訂特約商店契約。
17. **違反反洗錢法規**：

    商店違反《洗錢防制法》及《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等相關法令。

## **第四條 商店履行客人合約之責任**

### **一、客人合約及其權益保障**

商店知悉並同意承擔違反本條約定或客人合約所造成任何損失及責任。

1. **承擔責任**：

   商店知悉並同意對違反本條約定或客人合約所造成的任何損失及責任承擔責任。
2. **銷售和供應**：

   商店應以自身名義進行商品的銷售和供應，並採取必要步驟和預防措施以避免其商品被誤認為本公司商品。
3. **合約成立**：

   商品買賣的合約或協議僅在商店與客人之間成立。本公司不因提供本平台而有義務就商品的銷售或供應與客人簽訂任何契約。
4. **出貨履約**：

   商店應確保在《AKARIC網路商店規則中心》規定的出貨履約期間內完成出貨。
5. **購物款項保留**：

   本公司可將客人訂單合約所支付之款項（購物款項）保留於信託專戶中，直到客人確認付款或交易鑑賞期（猶豫期）屆滿。若商店與客人之間發生爭議，本公司可依單方判定退還購物款項給客人或保留於信託專戶直至爭議解決，且不對商店負擔責任。
6. **出貨延遲通知**：

   若商店商品出貨延遲或有延遲之虞，商店應立即通過本公司平台通知客人。客人可選擇取消該筆訂單或延長出貨履約期間。
7. **爭議協助**：

   若商店與客人之間發生訂單或商品爭議，且已請求本公司協助解決，商店同意本公司可依《AKARIC網路商店規則中心》政策採取必要措施（包括退還客人購物款項），且不對商店負責。

### **二、本公司權利**

因下列任一情形，本公司有權拒絕接受或取消任何客人訂單：

1. 客人要求將商品寄送到本平台服務不涵蓋的地區；
2. 客人訂單不符合本公司政策及/或本平台公布的相關操作規則；
3. 依適用的法令規章、行政機關處分或法院命令，本公司不得或被禁止處理該訂單。

### **三、客人合約及支付款項給商店**

1. 透過本平台產生的客人訂單視為商店已接受該筆訂單。
2. 商店將收到本平台系統通知客人訂單的商品和客人資料等相關細節。
3. 因客人訂單於客人和商店間成立的買賣合約或其他協議（以下簡稱「客人合約」）均應遵守本公司《AKARIC網路商店規則中心》。
4. 本公司應依據《AKARIC路商店規則中心》所揭示期間內將購物款項代付給商店。

## **第五條　保密義務及所有權**

1. **交易資料保密**：

   商店因本收款服務而知悉的任何交易相對人之交易相關資料，除法律或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
2. **業務資料及智慧財產**：
   * 商店所使用的本收款服務中的所有相關業務資料、服務、軟硬體設備的專利權、商標、營業秘密及其他智慧財產權、所有權或其他權利均歸本公司所有。除法律規定或主管機關要求外，商店應保守秘密。
   * 未經本公司同意，商店不得擅自重製、傳輸、改作、編輯、登載或以其他任何目的使用上述資料及設備。如因此對本公司或第三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財產、名譽或商譽），商店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3. **保密義務的延續**：

   本項保密義務於商店與本公司終止開店或金流服務後仍繼續有效。

## **第六條　規範內容修訂及業務訊息之傳達**

因本特約商店服務規範之內容修訂，本公司應依《AKARIC網路商店規則中心》約定通知方式進行送達。

## **第七條　本公司資訊暨本服務糾紛爭議處理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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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使用本公司提供之服務而產生爭議糾紛時，可透過本公司客服專線方式進行申訴，將由專人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