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務作業
一、商店貨款請領
客人使用各種支付工具繳付或折抵的訂單貨款(包括金幣和 Akaric 抵用券),在客人收到商品後(包括超商取貨或指定物流宅配),猶豫期 10 天屆滿且未申請退貨,銀行或物流業者將客人貨款撥入 Akaric 信託專戶,該款項會記入商店於系統中的帳戶。
商店可以通過系統的 H106 商店領款作業申請提領上述款項。Akaric 在扣除匯款手續費後,會在約 5 個工作天內將款項撥付至商店於系統中建置的匯款銀行帳戶。若商店的收款銀行帳戶為台北富邦銀行,則免扣除匯款手續費。貨款提領申請僅在工作日進行銀行匯款。
如果商店領款作業遇到系統維護,Akaric 可能會暫停貨款請領申請,並在系統維護結束後,儘速開放系統供商店申請,具體請領作業依系統公告為主。
商店已提交的貨款請領申請不可取消。
二、商店貨款請領時間
商店每日可以請領前一日猶豫期 10 天屆滿且未申請退貨的訂單貨款。當月的訂單貨款,最後可申請請領日為隔月 1 號。
如果商店未在期限內請領貨款,則該貨款會在隔月商店完成對帳後,依第三、四點帳款結算方式,在對帳當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進行撥款。
例:7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猶豫期 10 天屆滿且未申請退貨的訂單貨款,最後可請領日為 8 月 1 日。如果商店未在 8 月 1 日前請領貨款,該貨款將於 8 月 30 日在商店完成月結對帳後撥付款項至商店銀行帳戶。
三、每月對帳作業說明- 商店委託Akaric代開立發票予客人
為簡化商店對帳流程並節省人工作業,商店可以全面使用 Akaric 加值中心的電子發票系統,無需郵寄發票。
對帳流程:
檢視與確認:每月 3 日至 7 日,商店應至系統檢視和確認對帳單。
發票開立:客人使用各支付工具繳付訂單貨款及金幣/Akaric 抵用券折抵的貨款,Akaric 將在加值中心開立電子發票。此即完成對帳。
款項撥付:商店完成對帳後,Akaric 將在月底撥付扣除扣款項目和日常提領貨款淨額後的款項至商店帳戶。
對帳單邏輯:
計入對帳單的訂單貨款是指商品出貨日(超商取貨為客戶收件日,宅配為出貨日)後的猶豫期 10 天屆滿且未申請退貨,且經銀行或物流業者將貨款撥入 Akaric 信託專戶的訂單。
四、每月對帳作業說明- 商店自行開立發票予客人
對帳流程:
確認對帳單:每月 3 日至 7 日,商店應至系統檢視並確認對帳單。
貨款類別:
商店自行開立發票的貨款:若商店自行開立發票給客人,商店無需再向 Akaric 開立發票。商店只需確認對帳單,Akaric 將於當月月底撥付扣除扣款項目和日常提領貨款淨額後的款項至商店帳戶。
金幣/Akaric 抵用券折抵的貨款:商店應在 Akaric 加值中心開立電子發票予 Akaric,完成對帳後,Akaric 將於當月月底撥付扣除扣款項目和日常提領貨款淨額後的款項至商店帳戶。
對帳單邏輯:
計入對帳單的訂單貨款是指商品出貨日(超商取貨為客戶收件日,宅配為出貨日)後的猶豫期 10 天屆滿且未申請退貨,且經銀行或物流業者將貨款撥入 Akaric 信託專戶的訂單。
五、商店委託 Akaric代開立發票予客人,商店應每月如期完成對帳,開立進項發票
對帳與發票開立:
商店委託 Akaric 開立發票給客人時,應在每月 7 日前完成對帳並開立發票予 Akaric。
逾期處理:
若商店逾期未完成對帳,Akaric 有權執行以下處罰:
罰款:要求商店支付違約月份委託代銷開立發票服務費 5 倍的懲罰性違約金,以及代商店墊付的營業稅。
暫停請領:商店帳戶將暫停每日貨款請領申請作業。
特殊情況:
若商店因電子發票資格問題仍向國稅局申請中,可以使用紙本發票在每月 7 日完成對帳作業。若未於期限內完成對帳,則按電子發票對帳處理,Akaric 亦可施加罰款或暫停每日貨款請領作業。
六、商店應付 Akaric款項, Akaric得由商店帳戶中扣除
扣款:
若商店在合作過程中因扣款項目或罰款等原因應付 Akaric 款項,Akaric 有權從商店帳戶中扣除相應款項以償還 Akaric。
請領暫停:
商店如未按照規則執行作業,Akaric 可能會暫停商店的貨款請領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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