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物流(甲指)-出貨服務規範
一、商品出退貨規範
店家請依照管理系統每筆訂單顯示的「最晚出貨日」前印單、包裝完整商品,並交由三方指定貨運出貨。Akaric依據貨運實際刷件配送資料,於次一工作日前上傳配送歷程供商店查詢確認,若商店未依規定時間內出貨,商店將依商店規則中心店舖營運之規定負延遲賠償責任。
舉例: 訂單最晚出貨日3/11,商店需最晚於3/11前將貨件交由三方指定貨運出貨,店家次日可於管理系統>訂單管理>E106訂單總覽查詢出貨日期(三方貨運取貨刷件時間)。
併箱原則同訂單編號、同收件人、同出貨/回收地址,方可執行併箱作業。
配送規格限制:
常溫商品:貨件限重20 Kg 以內,貨品長、寬、高加總限150公分內
低溫商品:貨件限重20 Kg,貨品長、寬、高加總限120公分內或各邊超過75公分。低溫配送不包含須以特殊方式儲存的物品(如:冰品類、巧克力、蛋糕等)。
商店委託Akaric指定的第三方物流業者託運之貨品,需包裝良好,若包裝不完整,第三方物流業者得要求商店應適當改裝或處理,包裝完整後,始進行本服務。
所謂包裝不完整之定義:
裸品
僅以塑膠袋包裝之貨品
外觀有明顯包裝破損之貨品
內容物未填滿包材,有移動空間之貨品
二件貨僅以繩索綑綁
不得為具污染性、危險性或違法之商品,若有任何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商店需負擔所有法律責任。
第三方物流業者前往店家處取件時,需確認外箱宅配單號與出貨總表宅配單號是否相同,若確認無誤第三方物流業者及店家需於出貨總表簽名並各自留存,第三方物流業者始可收取商品。
冷凍冷藏低溫商品包裝配送規範:
低溫宅配貨品須密封,避免造成滲水及戳洞。
低溫宅配貨件須於交寄前依溫層別預冷,冷凍須預冷12小時以上至冷凍;冷藏須預冷6小時以上。
低溫包裹打包及宅配單填寫完成後,請務必依照溫層貼上冷凍或冷藏的標示貼。
低溫包裹表面有濕氣,宅配單易脫落,故請店家在宅配單上加一層膠帶,防止宅配單脫落。
二、責任賠償
第三方物流業者對於到商店取貨或至客人處取貨之配送貨品,因第三方物流業者或其所委託之貨運公司之故意或過失而毀損或滅失者,每件配送貨品毀損或滅失之賠償金額,應按商店之銷貨發票金額足額計算。配送貨品以新台幣三萬元為賠償上限。
商店收取退貨後,對於其中商品有毀損之疑慮,應於收取退貨後4個工作天內透過『聊聊-平台介入』通知Akaric並提出證明,否則視為商品無瑕疵,平台有權將訂單款項退還客人。
客未取退回貨件: 宅配單號清晰照、商店拆封影片、外箱六面照片、紙箱凹損明顯照、商品在箱內的照片(包材包覆照)、商品在箱內的照片(包材打開照)、商品損傷照
客已取貨件: 客人完整的拆封影片(以利排除客人問題)、外箱六面照片
三、物流費用
商店委託第三方物流業者之貨運執行至指定之貨品進行取件配送,物流費用由商店負擔,商店並同意Akaric由貨款中扣除。
費用如有變動,以後台公告通知為準。
貨到付款需額外加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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